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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借书证的用户如何使用宁波市数字图书馆?

    持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借书证的用户,可以直接用本人借书证账号及密码登陆,账号为读者证卡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单位选择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您在登陆后可检索宁波市数字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可直接下载文献资料全文;也可通过文献传递的功能获取文献资料全文。

  • 借的书遗失后的赔付金额怎么计算?

    参照图书馆主页“规章制度”里面的“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 借的书不慎遗失了,怎么办?

    两种方式:一是买一本同样的书(理科书可以高版本,文科书必须相同);二是现金赔付。

  • 本人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除罚款吗?

    不可以。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如遇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图书过期,图书馆将视具体问题酌情处理。

  • 所借书已经超期,超期费怎么计算?

    在图书馆借的书超期费按0.10元/天计;

  • 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在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过期罚款前,不允许借阅。 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也不能办理续借和预约手续。

  •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不允许,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 图书馆允许读者之间,相互帮助其他人归还图书。 使用他人图书证借阅,所导致的财产损失等,都将由证件登记人负责。 使用他人图书证,如经查实,将对双方进行相应处罚。

  • 怎样注销借阅证?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退休、进修结业等),需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读者还清所借图书,图书馆注销借阅证。 (2)如读者所借图书过期或遗失,须按图书馆借还书规定处理完毕再注销借阅证。 (3)如读者有欠款等记录,须邀清欠款后才能注销借阅证。 (4)办理注销借阅证手续,须读者本人到图书馆办理,他人不能代办。

  • 对图书馆的工作及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向谁反映?

    图书馆主页右上方上设有“联系我们”,读者可留言相关意见或建议,馆内二楼服务台还设置有“意见箱”,欢迎读者对我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