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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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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者卡丢失了,但是卡内借阅的图书快到期了,怎么办?

    归还图书不需要读者证,读者可将图书拿到人工服务台/自助借还机处归还。

  • 图书还了之后可以马上借回来吗?

    在该图书没有被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读者可以马上继续借阅该书。

  • 过期图书归还后,忘记带钱了怎么办?

    读者卡内逾期费在不超过10元的情况下仍可以正常借阅图书。

  • 有过期图书未还,还能继续借阅其他图书吗?

    不能,读者必须在还清过期图书并交纳逾期费后,才可继续借阅图书。

  • 有没有短信提醒服务?

    读者可持证前往服务台/礼仪台免费开通短信提醒。

  • 如何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日期?

    可登陆网页“我的图书馆”查阅借阅信息/拨打服务热线88126500或881216518/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绑定借书证查询/利用馆内自助借还机查询。

  • 期刊、报纸可以外借吗?

    贴有“借”字标签的期刊可供读者外借,借期为30天。报纸不外借。

  • 宁波其它公共图书馆的读者证能否在我馆使用?

    从2015年6月起,我馆已加入宁波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一卡通”服务工程,现在持有宁波全大市各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我馆进行图书通借通还服务。

  • 读者证有使用期限吗?

    读者证长期有效,如显示读者证过期,请携带有效证件至服务台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