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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借书证的用户如何使用宁波市数字图书馆?

    持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借书证的用户,可以直接用本人借书证账号及密码登陆,账号为读者证卡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单位选择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您在登陆后可检索宁波市数字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可直接下载文献资料全文;也可通过文献传递的功能获取文献资料全文。

  • 借的书遗失后的赔付金额怎么计算?

    参照图书馆主页“规章制度”里面的“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 所借书已经超期,超期费怎么计算?

    在图书馆借的书超期费按0.10元/天计;

  • 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在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过期罚款前,不允许借阅。 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也不能办理续借和预约手续。

  •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不允许,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 图书馆允许读者之间,相互帮助其他人归还图书。 使用他人图书证借阅,所导致的财产损失等,都将由证件登记人负责。 使用他人图书证,如经查实,将对双方进行相应处罚。

  • 对图书馆的工作及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向谁反映?

    图书馆主页右上方上设有“联系我们”,读者可留言相关意见或建议,馆内二楼服务台还设置有“意见箱”,欢迎读者对我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 怎样向图书馆推荐购买新书和增订期刊?

    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服务—荐购图书”栏目中了解图书各类荐购方法,报刊荐购于每年11月左右开展,请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 在图书馆外/家里/学校里可以继续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吗?

    您的IP地址属于宁波大市范围的,都可浏览、检索宁波市数字图书馆上的数字资源,也可通过直接下载、或文献传递获取全文。

  • 图书已经办理了借书手续,出门的时候门禁系统报警该怎么办?

    此种情况多数是由于自助借书程序出错,读者只需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指引,将导致警报的图书带到总服务台进行人工处理即可。